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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破产”的法治内蕴 - 陆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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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5: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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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权信息
  • 总序
  • 序
  • 导言
    • 一、本书的研究对象
      • (二)“市场化破产”的法治内蕴
    • 二、本书的研究价值
      • (一)研究“市场化破产”——以法治内蕴为研究角度
      • (二)研究法治——以“市场化破产”为研究样本
    • 三、本书的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篇 “市场化破产”的现状考察
    • 第一章 我国破产制度的变迁与实践考察
      • 一、我国破产制度的变迁
        • (二)特点分析
      • 二、我国“市场化破产”的实践考察
        • (二)根源探寻
  • 第二篇 “市场化破产”的运行机理
    • 第二章 国家与社会共建共享下的包容法治
      • 一、国家权力—个体权利
        • (二)“国家权力—个体权利”关系在“市场化破产”中的法治制衡
        • (三)国家建构下的法治失衡
      • 二、国家权力—社会权力—个体权利
        • (二)“国家权力—社会权力—个体权利”结构在“市场化破产”中的法治制衡
        • (三)国家与社会共建共享下的包容法治
  • 第三篇 “市场化破产”的路径构建
    • 第三章 立法权力的社会互动
      • 一、提升国家法律文本的社会回应性——对破产程序性制度的市场化拓展
        • (二)回应市场化需求——简易破产程序、预重整、出售式重整和重整式清算、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的创新
      • 二、适当收缩国家法律文本的适用,为社会自治规则的调整预留空间——对破产实施性机制的市场化补给
        • (二)制定规则的补给
    • 第四章 司法权力的社会引导
      • 一、对社会自治空间的司法保障
        • (二)对破产体资源共益管理和自益分配之债权人自治的司法保障
      • 二、对社会自治失效的司法救济
        • (二)对未能多数一致的共益事项,将司法强裁的范围主要限定于必要的团体决策
        • (三)对业已形成但有瑕疵的共益决议,将司法矫正的方式由“撤销决议”扩展至“确认决议无效”或“确认决议不成立”
    • 第五章 行政权力的社会配套
      • 一、“府院联动”的建构与边界
        • (二)“府院联动”的边界——政府参与的适度性
      • 二、“府院联动”的机制与内容
        • (二)“府院联动”的内容——政府参与的职能化
    • 第六章 中介性社会权力的管理职能
      • 一、社会中介机构承接破产管理职能的背景和机理
        • (二)社会中介机构承接破产管理职能的机理
      • 二、社会中介机构承接破产管理职能的问题和对策
        • (二)社会中介机构承接破产管理职能的对策
    • 第七章 群体性社会权力的决策职能
      • 一、群体性社会权力的构成
        • (二)构成载体:群体权力之交往载体
      • 二、群体性社会权力的功能
        • (二)软法的“孕育器”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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