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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国境管理罪司法认定与刑罚适用问题研究 - 邓崇专;黎仲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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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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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5: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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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封面
  • 版权信息
  • 前言
  • 第一章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 第一节 对“组织”的理解
      • 二、本罪“组织”的理解及认定
    • 第二节 对本罪主体的认定
      • 一、单位究竟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
      • 二、受他人之托实施拉拢、引诱、介绍行为是否一律认定为本罪的组织者
      • 三、委托人不明确告知招募越南籍务工人员的是否成立组织者
      • 四、本罪是否仅限于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
    • 第三节 本罪加重情节的理解及其认定
      • 一、对本罪“首要分子”的认定
      • 二、本罪“人数众多”的具体认定
      • 三、本罪“多次”的理解
      • 四、对“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理解
      • 五、对“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理解
      • 六、对“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理解
    • 第四节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的既遂与未遂
      • 二、司法解释对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确立及其理解
      • 三、本罪既遂与未遂划分标准的本书观点
    • 第五节 本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 二、本罪主从犯的认定
    • 第六节 本罪与他罪的界分
      • 二、本罪与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关系
  • 第二章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 第一节 对本罪成立要求的把握
      • 二、对非法运送之“非法”的理解
      • 三、运送已经入境我国的越南籍人员能否构成本罪
    • 第二节 对“运送”的理解及其认定
      • 二、本书的观点
    • 第三节 本罪加重情节的理解及其认定
      • 一、本罪“多次”的理解及其认定
      • 二、本罪“人数众多”的认定
      • 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及“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及其认定
      • 四、“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的理解及其认定
    • 第四节 本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 二、多人多层次参与运送的共犯认定
      • 三、本罪主犯与从犯的认定
    • 第五节 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划分标准
      • 二、本书的立场
    • 第六节 本罪的罪数形态
      • 二、本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 第三章 偷越国境罪
    • 第一节 本罪“情节严重”的理解及其认定
      • 一、对“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理解
      • 二、“偷越国境三次以上”的理解及其认定
      • 三、“三人以上结伙”的理解及其认定
      • 四、“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境”的理解及其认定
      • 五、对“偷越国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境”的理解
    • 第二节 “涉恐”型偷越国境罪的理解及其适用
      • 一、“涉恐”型偷越国境罪相关概念的内涵
      • 二、“涉恐”型偷越国境罪的司法适用
    • 第三节 本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 二、本罪主犯与从犯的认定
    • 第四节 本罪的罪数形态
      • 二、本罪的牵连犯情形
      • 三、本罪与他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 第四章 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的刑罚适用
    • 第一节 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影响刑罚适用的因素
      • 二、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的特点
    • 第二节 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刑罚适用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径路
      • 二、解决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刑罚适用中存在问题的进路
  • 参考文献
    • 一、著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外国刑法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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