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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重点疑难问题二十八讲——罪名适用与取证指引 - 高建;朱兴亚;戴奎;黄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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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讲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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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5: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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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封面
  • 版权信息
  • 序言
  • 第一讲 高利转贷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转贷牟利”主观故意的认定
      • (三)“高利”标准的把握
      • (四)高利转贷尚未实际获利行为的定性
      • (五)套取银行承兑汇票后高利转贷行为的定性
      • (六)申请小额贷公司贷款后转贷牟利行为的定性
      • (七)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转贷获利行为的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讲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行为方式
      • (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认定
      •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民间借贷的区分
      •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 (六)利用经济互助会非法集资的行为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三讲 集资诈骗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分
      • (三)非法传销过程中携款潜逃的行为定性
      • (四)集资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 (五)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犯罪的关系
      • (六)集资诈骗数额的认定
      • (七)“社会公众”的认定
      • (八)非法集资中“非法性”的认定依据
      • (九)单位犯非法集资罪的认定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四讲 信用卡诈骗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认定
      • (三)关于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 (四)关于“有效催收”的认定
      • (五)恶意透支数额的计算和认定
      • (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
      • (七)关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从宽处理
      • (八)信用卡套现活动的危害
      • (九)对信用卡套现如何定性处罚
      • (十)利用POS终端机非法套现行为的定性及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
      • (十一)利用职务便利内外勾结违规透支信用卡行为的定性
      • (十二)窃取他人开卡邮件并激活信用卡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
      • (十三)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行为的定性
      • (十四)信用卡诈骗与诈骗的区别
      • (十五)银行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环境的赔偿责任
    • 三、取证指引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五讲 合同诈骗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立案追诉和量刑标准
      • (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 (四)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界定和范围
      • (五)伪造购销合同骗取银行资金,致使反担保人遭受巨额财产损失的行为定性
      • (六)一房多卖行为的定性
      • (七)正确区分本罪中的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
      • (八)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
      • (九)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
      • (十)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金融类诈骗罪
      • (十一)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
      • (十二)同时包含既遂部分和未遂部分的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处理
    • 三、取证指引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六讲 非法经营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定性
      • (三)“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认定
      • (四)帮助他人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行为的定性
      • (五)非法发放高利贷行为的定性
      • (六)黑恶势力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判断标准
      • (七)向亲友等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行为的定性
      • (八)非法经营罪中非法放贷数额和违法所得的计算
      • (九)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定性
      • (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的定性
      • (十一)非法经营食盐行为的定性
      • (十二)非法经营药品行为的定性
      • (十三)非法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行为的定性
      • (十四)私设生猪屠宰场行为的定性
      • (十五)在灾害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行为的定性
      • (十六)擅自经营国际、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的定性
      • (十七)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行为的定性
      • (十八)生产、销售赌博机行为的定性
      • (十九)有偿删帖、发布网络虚假信息行为的定性
      • (二十)非法经营的违法所得的认定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七讲 强迫交易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情节严重”的认定
      •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 (四)强迫借贷行为的定性
      • (五)以暴力胁迫手段索取超出正常交易价格钱财的行为定性
      • (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定性
      • (七)行为人应具有交易的主观意思和客观的交易行为
      • (八)抢劫罪和强迫交易罪的区分
      • (九)共同强迫交易犯罪中,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其他人的责任承担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八讲 故意伤害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恶势力犯罪集团漏罪、漏犯的追诉
      • (三)“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认定
      • (四)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定性
      • (五)多个行为人无意思联络同时伤害他人的处理
      • (六)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
      • (七)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的区分
      • (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分
      • (九)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分
      • (十)聚众斗殴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
      • (十一)虐待过程中又实施暴力殴打行为的定性
      • (十二)持刀追砍致使他人溺水死亡行为的定性
      • (十三)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形
      • (十四)“碰瓷”行为的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九讲 非法拘禁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非法拘禁致人自杀行为的定性
      •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的情形
      • (四)索债型非法拘禁的认定
      • (五)为寻人而挟持他人行为的定性
      • (六)圈养精神病人行为的定性
      • (七)“碰瓷”行为的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讲 抢劫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抢劫违禁品、赌资、赃款赃物等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
      • (三)携带枪支但在抢劫过程中未使用行为的认定
      • (四)持仿真玩具枪抢劫行为的定性
      • (五)转化型抢劫中入户抢劫的认定
      • (六)盗窃未遂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行为的定性
      • (七)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 (八)抢劫致人死亡的认定
      • (九)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行为的定性
      • (十)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分
      • (十一)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分
      • (十二)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分
      • (十三)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
      • (十四)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分
      • (十五)“碰瓷”行为的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一讲 盗窃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盗窃电力设备的处理
      • (三)入户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应一并计入入户盗窃数额
      • (四)盗骗交织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 (五)盗卖股票行为的定性
      • (六)侵入银行计算机系统窃取银行资金行为的定性
      • (七)反复将同一物品出卖给他人后又偷回的行为定性及犯罪数额的认定
      • (八)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与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 (九)利用病毒程序秘密窃取他人网上银行存款行为的定性
      • (十)利用系统故障,无偿获取游戏点数的行为认定
      • (十一)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行为的定性
      • (十二)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行为的定性
      • (十三)盗窃定期存单并冒名取款行为的定性
      • (十四)非法“占有”与“毁坏”行为的区别
      • (十五)单位组织、指使盗窃行为的处理
      • (十六)窃取他人挖掘机电脑主板后索取钱财的行为定性
      • (十七)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盗用他人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行为定性
      • (十八)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 (十九)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
      • (二十)盗窃互联网上网流量行为的定性
      • (二十一)“碰瓷”行为的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二讲 诈骗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套路贷”诈骗行为的认定
      • (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故意的认定
      • (四)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
      • (五)诈骗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 (六)骗取社保资金、待遇行为的定性
      • (七)诈骗近亲属财物行为的处理
      • (八)诈骗数额难以查清情形的处理
      • (九)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拨打电话、发送信息次数的认定
      • (十)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行为的定性
      • (十一)以介绍婚姻为名进行诈骗行为的定性
      • (十二)以虚假证件办理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的行为的定性
      • (十三)伪造、使用停止流通货币行为的定性
      • (十四)通过虚假诉讼占有他人财物或者逃避债务行为的定性
      • (十五)故意“碰瓷”骗取赔偿的行为的定性
      • (十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 (十七)诈骗罪共犯的认定
      • (十八)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分
      • (十九)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区分
      • (二十)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分
      • (二十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管辖规定
      • (二十二)诈骗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理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三讲 职务侵占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 (三)本单位财物的认定
      • (四)共犯的认定
      • (五)国家出资企业案件中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 (六)其他法律适用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四讲 敲诈勒索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行为人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 (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
      • (四)讨价还价型敲诈勒索的数额认定
      • (五)“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
      • (六)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 (七)利用“软暴力”实施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 (八)以“发帖”“删帖”为由索取财物的行为的定性
      • (九)冒充警察、联防人员抓赌抓嫖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的定性
      • (十)拆迁户通过举报、围堵、威胁等手段索取高额补偿款的行为的定性
      • (十一)缠访闹访索取财物的行为的定性
      • (十二)“吊模宰客”行为的定性
      • (十三)“碰瓷”行为的定性
      • (十四)敲诈勒索罪与过度维权行为的区分
      • (十五)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 (十六)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区分
      • (十七)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分
      • (十八)敲诈勒索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 (十九)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五讲 故意毁坏财物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故意毁坏无体物行为的定性
      • (三)故意毁坏非法财物行为的定性
      • (四)“毁坏”与“非法占有”的区别
      • (五)利用他人账号进行交易导致财产损失的行为的定性
      • (六)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区分
      • (七)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放火罪的区分
      • (八)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的区分
      • (九)“碰瓷”行为的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六讲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聚众扰乱信访工作秩序行为的定性
      • (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又犯本罪的数罪并罚
      • (四)聚众扰乱医疗机构秩序行为的定性
      • (五)集体劳资纠纷引发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七讲 聚众斗殴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聚众”的认定
      • (三)“斗殴”故意的认定
      • (四)聚众斗殴罪不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流氓动机
      • (五)聚众斗殴罪的量刑加重情节
      • (六)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认定
      • (七)“持械”聚众斗殴的认定
      • (八)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定性
      • (九)聚众斗殴中一方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判断
      • (十)聚众斗殴未遂的认定
      • (十一)因农村用地用水等民间纠纷引起的械斗行为的定性
      • (十二)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分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八讲 寻衅滋事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寻衅滋事的认定
      • (三)利用信息网络寻衅滋事的认定
      • (四)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认定
      • (五)“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
      • (六)未成年人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行为的定性
      • (七)网上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定性
      • (八)涉医案件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 (九)信访活动中寻衅滋事行为的定性
      • (十)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区分
      • (十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的区分
      • (十二)同一行为构成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处理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十九讲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组织特征”的认定
      • (三)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的区分
      • (四)行为人“明知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
      • (五)不宜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情形
      • (六)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同身份成员的刑事责任承担
      • (七)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起止时间的认定
      • (八)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较多”的认定
      • (九)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的认定
      • (十)“经济特征”的认定
      • (十一)“一定经济实力”的判断标准
      • (十二)“行为特征”的认定
      • (十三)行为特征中“其他手段”的理解
      • (十四)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和成员个人犯罪的区分
      • (十五)“危害性特征”的认定
      • (十六)一般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区分
      • (十七)“一定区域”和“一定行业”的把握
      • (十八)“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认定
      • (十九)是否有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不影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
      • (二十)成立后未实施犯罪的不能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 (二十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 (二十二)已退出或者新接任的组织者、领导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 (二十三)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
      • (二十四)涉黑犯罪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把握
      • (二十五)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二十六)涉黑犯罪财物的认定和处理
      • (二十七)资格刑、财产刑的适用
      • (二十八)出庭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保护
      • (二十九)当前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重点领域和行业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十讲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包庇”“纵容”行为的具体表现
      • (三)“包庇”行为不要求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 (四)国家工作人员事先同谋并实施包庇、纵容行为的处理
      • (五)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加重量刑情节
      • (六)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处理
      • (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渎职罪的区分
      • (八)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管辖机关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十一讲 开设赌场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赌博犯罪和正常棋牌娱乐活动的区分
      • (三)赌资的认定
      • (四)在我国领域外开设赌场行为的定性
      • (五)未经批准擅自发行彩票的行为定性
      • (六)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的行为定性
      • (七)“聚众赌博”型的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分
      • (八)利用电子游戏机组织赌博行为的定性
      • (九)赌博机的认定
      • (十)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认定
      • (十一)网络赌博中参赌人数、赌资和代理网站的认定
      • (十二)网络赌博案件的管辖
      • (十三)赌场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认定
      • (十四)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共犯认定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十二讲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实施毒品犯罪中“恶势力团伙”成员不同身份的认定
      • (三)制毒物品行为人“主观明知”的认定
      • (四)毒品数量的认定
      • (五)“情节严重”的认定
      • (六)毒品犯罪案件罪名的确定和表述
      • (七)共同犯罪的认定
      • (八)仅有被告人口供案件的事实认定
      • (九)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死刑适用
      • (十)贩卖纯度极低的毒品的量刑考量
      • (十一)制造毒品失败的犯罪形态的认定
      • (十二)对“特情介入”案件的处理
      • (十三)以毒品冲抵价款的行为的定性
      • (十四)为贩卖毒品向公安特情人员购买毒品的行为定性
      • (十五)为吸食者代购少量毒品的行为定性
      • (十六)为贩卖毒品者交接及转移毒品行为的定性
      • (十七)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限
      • (十八)在毒品中添加非毒品物质的行为的定性
      • (十九)网络涉毒犯罪的法律适用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十三讲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
      • (三)“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认定
      • (四)“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 (五)为卖淫嫖娼活动通风报信行为的定性
      • (六)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分
      • (七)组织卖淫罪与容留、介绍、引诱卖淫罪的区分
      • (八)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分
      • (九)组织男性从事同性性交易行为的定性
      • (十)拐卖妇女后致其被迫卖淫行为的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十四讲 贪污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 (三)共犯的认定
      • (四)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 (五)非法占有的认定
      • (六)贪污罪中特定款物的范围
      • (七)国家出资企业案件中贪污罪的认定
      • (八)收受交易对方给予的回扣、手续费等如何定性
      • (九)如何区分贪污罪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 (十)如何区分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
      • (十一)如何区分贪污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 (十二)以单位名义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索要“赞助费”并据为己有的行为的定性
      • (十三)将个人损失转嫁给国有单位的行为的定性
      • (十四)内外勾结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政府补助款等行为的定性
      • (十五)价值无法鉴定情况下贪污数额的认定
      • (十六)截留收入中有单位应给的奖励款是否从贪污的数额中予以扣除
      • (十七)如何认定“小金库”性质的公司为单位所有还是个人所有
      • (十八)其他法律适用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十五讲 受贿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 (三)几类特殊的受贿罪主体
      •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 (五)“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
      • (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 (七)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 (八)受贿罪中“财物”的范围和计算
      • (九)贿赂和正常馈赠的区分
      • (十)以交易、干股、合作投资、委托理财等特定方式收受贿赂的认定
      • (十一)特定关系人的认定
      • (十二)收受他人物品但未办理权属变更行为的定性
      • (十三)收受财物后上交行为的定性
      • (十四)离职后收受财物行为的定性
      • (十五)改制企业工作人员涉及受贿犯罪的处理
      • (十六)受贿犯罪同时又构成渎职犯罪的处理
      • (十七)共同受贿及受贿数额的认定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十六讲 行贿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财物的范围
      • (三)行贿罪的认定
      • (四)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区分
      • (五)行贿罪与民事赠与的区别
      • (六)行贿罪的既、未遂认定
      • (七)行贿罪免予处罚的认定
      • (八)主动交代用受贿款向他人行贿的行为定性
    • 三、取证指引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十七讲 滥用职权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客体
      • (三)犯罪主观方面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渎职犯罪的主体
      • (三)“滥用职权”的判断标准
      • (四)“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判断标准
      • (五)渎职犯罪造成经济损失的认定
      • (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
      • (七)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
      • (八)本罪量刑加重情节的认定
      • (九)食药领域的滥用职权犯罪的处理
      • (十)追诉时效的计算
      • (十一)滥用职权罪与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分
      • (十二)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与其他具体渎职犯罪的处理
      • (十三)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其他种类犯罪的处理
      • (十四)特殊领域滥用职权犯罪的认定
    • 三、取证指引
      • (一)主体证据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 第二十八讲 玩忽职守罪
    • 一、犯罪构成
      • (一)犯罪主体
      • (二)犯罪主观方面
      • (三)犯罪客体
      • (四)犯罪客观方面
    • 二、常见疑难问题
      • (二)徇私的认定
      • (三)因果关系的认定
      • (四)追诉期限的计算
      • (五)其他法律适用
    • 三、取证指引
      • (二)主观方面证据
      • (三)客观方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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