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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背景下中国政府采购法律改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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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适用范围与GPA涵盖范围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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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0: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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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
前言
1.中国加入WTO—GPA法律改革的背景
1.1 加入GPA背景下法律改革之必要
1.2 《核查清单》与国内法律调整:几个基本问题
1.3 我国围绕《核查清单》所进行的磋商
1.4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发展与法律调整
1.5 GPA修订对我国法律调整之影响
1.6 总结
2.GPA核心价值目标与我国政府采购法目标之比较
2.1 GPA核心价值目标:国际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准入
2.2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的立法目标与GPA目标之关系
2.3 我国政府采购发展政策目标与GPA核心价值目标之间的关系
2.4 总结
3.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适用范围与GPA涵盖范围之比较
3.1 GPA的适用范围
3.2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适用范围与GPA的符合性
4.我国政府采购程序规则与GPA之符合性与适应性
4.1 采购方式的选择与适用
4.2 采购合同机会发布规则的符合性
4.3 资格条件规则与GPA的符合性
4.4 供应商资格审查规则的适应性
4.5 技术规格规则的符合性
4.6 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澄清和修改规则的符合性
4.7 期限设置规则的符合性
4.8 谈判规则的符合性
4.9 电子拍卖规则的符合性
4.10 投标书处理规则的符合性
4.11 合同授予规则的符合性
4.12 采购信息透明规则的符合性
4.13 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规则的符合性
4.14 合同金额评估规则之适应性
4.15 小结
5.我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制度与GPA规则的适应性
5.1 GPA的国家审查制度
5.2 我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制度与GPA的符合性
5.3 小结
6.我国政府采购促进可持续发展政策目标的规则与GPA的适应性
6.1 GPA与可持续采购政策目标之间的兼容性
6.2 我国可持续采购政策与GPA的符合性
6.3 小结
7.结论与建议
7.1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改革要满足加入GPA的需要,更要满足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7.2 基于我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7.3 合同授予程序规则的符合性及法律改革建议
7.4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制度的改革
7.5 实现我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附件1:GPA中可以适用有限招标的具体情形
附件2:我国政府采购方式与GPA采购方式框架之对照
附件3:《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则与GPA“采购公告”规则之符合性
附件4:对应GPA选择性招标的我国资格审查程序之符合性
附件5:有关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及询价通知书内容的规则之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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