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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钟漫话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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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之三 我需要给邻居改造电路提供方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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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0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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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言一 民法典是对时代新问题作出的回答
  • 序言二 充满人间烟火气的民法典
  • 目录
  • 0岁 胎儿也有民事权利能力
  • 8岁 8岁以上就能打酱油
  • 18岁 为见义勇为者免责
  • 19岁 治高铁霸座有招
  • 20岁 高利贷碰不得
  • 21岁 英雄烈士人格权不容侵犯
  • 22岁 网络虚拟财产也受保护
  • 24岁 租期没到,房东卖房咋办
  • 25岁 拒绝性骚扰,不做旁观者
  • 27岁 “自甘风险”护航文体活动
  • 28岁 婚姻中男女平等
  • 30岁 患重大疾病婚前应告知
  • 31岁之一 谁才是监护人
  • 31岁之二 遇到突发事件,谁来照顾孩子
  • 31岁之三 浪爸回头金不换(1)
  • 31岁之四 浪爸回头金不换(2)
  • 32岁 “好意同乘”出事故可减责
  • 33岁 私力救济权可治“霸王餐”(1)
  • 34岁 断电断水催交物业费?行不通了
  • 35岁之一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
  • 35岁之二 紧急情况,业主维修资金怎么用
  • 35岁之三 我需要给邻居改造电路提供方便吗
  • 35岁之四 业主有权换物业
  • 36岁之一 养狗要拴绳,伤人要担责
  • 36岁之二 培训机构分支跑路怎么办
  • 37岁 给“医闹之痛”开处方
  • 38岁之一 儿子在马路边捡到100元
  • 38岁之二 水上漂来的大衣柜,归谁
  • 39岁 “声音权”也受保护
  • 40岁 夫妻共同债务要搞清
  • 41岁 离婚先冷静30天
  • 42岁 小区车位先满足业主
  • 43岁 没有天上掉馅饼,不当利益要返还
  • 44岁 “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
  • 45岁 个人信息保护再添防盗法网
  • 46岁 无因管理可请求偿还必要费用
  • 47岁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义务照常
  • 48岁 遭遇不可抗力情形可免责
  • 49岁之一 故意污染环境小心惩罚性赔偿
  • 49岁之二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的合同有效吗
  • 50岁之一 什么是留置权
  • 50岁之二 私力救济权可治“霸王餐”(2)
  • 55岁 保护头顶上的安全,向高空抛物说“不”
  • 56岁 路上掉坑里,能索赔施工方吗
  • 60岁 弱势群体“住有所居”更有保障
  • 63岁 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农业
  • 64岁 跳单也得付酬
  • 70岁 “告不告”,有三年时间考虑
  • 80岁 “打印遗嘱”同样有效
  • 82岁 家属可以决定捐献死者的器官
  •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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