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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条文精解与案例指引 - 梁分;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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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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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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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封面
  • 版权信息
  • 序言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民法典》第1119条 【调整范围】
    • 《民法典》第1120条 【继承权的保护】
    • 《民法典》第1121条 【继承的开始时间】
    • 《民法典》第1122条 【遗产的定义】
    • 《民法典》第1123条 【继承的方式】
    • 《民法典》第1124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 《民法典》第1125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
  • 第二章 法定继承
    • 《民法典》第1126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 《民法典》第1127条 【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 《民法典》第1128条 【代位继承】
    • 《民法典》第1129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 《民法典》第1130条 【遗产分配原则】
    • 《民法典》第1131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
    • 《民法典》第1132条 【继承的处理方式】
  •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 《民法典》第1133条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一般规定】
    • 《民法典》第1134条 【自书遗嘱】
    • 《民法典》第1135条 【代书遗嘱】
    • 《民法典》第1136条 【打印遗嘱】
    • 《民法典》第1137条 【录音录像遗嘱】
    • 《民法典》第1138条 【口头遗嘱】
    • 《民法典》第1139条 【公证遗嘱】
    • 《民法典》第1140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
    • 《民法典》第1141条 【必留份】
    • 《民法典》第1142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
    • 《民法典》第1143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
    • 《民法典》第1144条 【附义务的遗嘱】
  •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 《民法典》第1145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
    • 《民法典》第1146条 【遗产管理人的指定】
    • 《民法典》第1147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 《民法典》第1148条 【遗产管理人的责任】
    • 《民法典》第1149条 【遗产管理人的报酬】
    • 《民法典》第1150条 【继承开始的通知】
    • 《民法典》第1151条 【遗产的保管】
    • 《民法典》第1152条 【转继承】
    • 《民法典》第1153条 【遗产的认定】
    • 《民法典》第1154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 《民法典》第1155条 【胎儿预留份】
    • 《民法典》第1156条 【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 《民法典》第1157条 【再婚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
    • 《民法典》第1158条 【遗赠扶养协议】
    • 《民法典》第1159条 【遗产债务清偿】
    • 《民法典》第1160条 【无人承受遗产的归属】
    • 《民法典》第1161条 【限定继承】
    • 《民法典》第1162条 【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 《民法典》第1163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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